March 29, 2014

黎巴嫩

這晚,偶然機會,我又回到蘭桂芳。

年少時,曾花了不少時間在這個地方。十五之齡的我,便開始在這裡吞雲吐霧,夜夜笙歌,而位於德己立街28號的那間黎巴嫩酒吧,更可以說是當時我的另一個家。

記得十八那年和初戀在這間酒吧渡過平安夜。記得二十三那年和第二任在這間酒吧渡過除夕。記得二十五那年和第三任在這間酒吧渡過我的生辰。當然,在戀愛的空檔期間,我也曾與不少曖昧對象在這間酒吧喝過酒。

這晚,新的三隻杯子。新的兩個對象。新的兩個玩伴。新的兩個女人。現在我大有「桃花依舊,人面全非」之感,不,那位老酒保還能夠認出我是故人,現在應該是「人面依舊,桃花全非」才對!

為了這個問題,我又開始進入自己的思想鬥爭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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